Page 59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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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執行書記官 黃文祺)
離別感言
在板橋行政執行處 7 年多的日子裡,從辦
案生澀到熟練,從思考單純到多元,這一切的
成長歸功於這些日子的歷練與經驗。
行政執行處的主要工作是關於公法上金錢債權對債務人財產施以強制
執行,包括扣押收取存款債權、薪津債權、查封拍賣動產不動產、限制出
境、拘提管收…等,每一類型財產的執行過程,都有它的難處。
扣押收取存款債權看似容易,但總會有民眾到處抱怨怎麼可以沒有經
過他們的同意就強制將存款取走,此時,承辦人就得耐著性子說明,他欠
了什麼樣的稅款、費用,經過催繳逾期仍未繳納,所以才依行政執行法施
以強制執行。要讓民眾了解承辦人的說明必需用淺顯的語言,而要讓民眾
接受強制執行的事實,更是需要同理心、耐心、與良好的說服技巧。
扣押收取薪資債權手續雖然並不繁雜,但卻常遇到民眾到處反應,若
強制扣押薪資 1/3 將會使其陷於生活困難之境,此時,只能請其提出相關
證明文件,由本處審酌後酌留生活必要費用,再行文至其公司,調降扣薪
比例。這樣的審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能讓國家徵起稅收費用卻又
能讓義務人適當生活,是需要相當經驗才能做好適當的決定與裁量。
拍賣動產、不動產的程序較為繁複,從赴現場查封開始,就會遇到許
多不一樣的狀況與難題,例如:義務人抗拒、屋內有惡犬、有第三人爭執
產權、頂樓加蓋、房屋擴建、房屋無權占有第三人之地、土地上有數人占
用而其權源難以調查….不一而足,而這些都要設法排除困難調查清楚,才
能夠繼續依法進行拍賣程序,也才不會影響應買人的意願與權益。
拘提又是另一門學問。平常就要調查義務人的作息、生活範圍,取得
照片認人,取得拘票後又常常要一大早就出門執行拘提,執行過程中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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