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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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壹、機關沿革




                                                                      本處於民國 90 年 1 月 1 日成

                                                                立,轄區範圍為新北市包括板橋區、

                                                                三重區、中和區、永和區、新莊區、


                                                                土城區、蘆洲區、樹林區、鶯歌區、

                                                                三峽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

                                                                共計 13 個區。截至 100 年 10 月 31

                                                                日止新北市總人口數為 391 萬

                                                                1,833 人,本處轄區人口數為 304 萬


               8,289 人(占新北市總人口數 78%)。

                    除繼受原地方法院辦理尚未結案之財務與罰鍰案件外,並受理各移送機

               關依相關行政法規移送案件,由於執行案件數量相當龐大,唯有注入企業化


               之經營理念,追求低成本、高效率之績效管理制度,以投入最少人力與物力,

               獲致最大之產出效益,發揮行政執行機關設置之功能,方能永續發展。

                    本處秉承上級機關之政策指示,藉由核心價值的確立來凝聚共識,提升

               向心力,並依行政執行法等相關法規規定辦理,貫徹落實法律。在核心業務

               方面,秉持「嚴正執法」、「關懷弱勢」的立場,遵守程序正義、講求效率、


               強化行政執行效能,增進人民對政府的信賴,以清廉、負責的態度、發揮團

               隊精神、捍衛公權力、維護公平正義,破除重大欠稅、欠費者僥倖心理;並

               以「清廉、專業、效率、親切化、國際化」為施政方向,兼顧人權保障、照


               顧弱勢團體之理念,進而達成便民、親切、清廉及效率之目的。

                   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本處將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改制為法務部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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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新北分署 ,並預計於 102 年底進駐新北市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
               (北棟 11~14 樓)。


               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組織準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事細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編
                 制表等法規業奉行政院 100 年 9 月 21 日核定,並經法務部於 100 年 10 月 5 日以法令字第 1001303878
                 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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