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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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 10 周年紀念特刊
天秤的兩端
「喂,王書記官嗎?我是義務人阿仁委任的代書,他已
經向國稅局申請以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抵繳,主張抵銷遺
產稅,所以,他現在沒有欠稅,你自己向國稅局查清楚,不
要再找他!」隨即匆匆掛上電話,讓我想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猶記民國 96 年初接手這案件時,直覺已分案 6 年,還
未能結案,想必事有蹊翹。詳細審查卷宗資料,發現義務人原本有 3 人,義
務人阿仁的母親、姊姊已於這幾年先後過世,如今只剩阿仁獨自面對遺產稅
案件。雖然阿仁曾經因被本處拘提到案後,辦理分期繳納稅金,但這幾年因
工作不穩定,加上外面積欠的債務,早已違反分期繳納規定,所以,要採取
進一步的執行動作。
詳細調查阿仁及其過世父親名下不動產,估算其總市值,清償本案遺產
稅乃綽綽有餘。雖然阿仁之前曾多次向國稅局申請辦理實物抵繳想繳清稅款,
但問題就出在於父親遺產中留有現金約新臺幣 1 千多萬元,所以,想當然爾,
一定被國稅局駁回。為了突破目前的僵局,我同時查封阿仁及其父親名下不
動產,預備朝拍賣不動產的方向進行。
查封不動產後 1 星期,阿仁及其代書便氣沖沖的來找我。
『王書記官,我之前曾打電話給你,不是說阿仁已經沒有欠稅,為何還要
去查封不動產?』代書氣呼呼的質問我。
『我已經問過國稅局,遺產稅還欠 8 百多萬,既然阿仁分期繳納已違約,
當然要查封財產。』我義正嚴詞的駁斥他說。
這時代書不服的說:『遺產稅還有欠的話,那是國稅局的問題,你應該去
找國稅局才對,你怎麼幫國稅局欺負老百姓?』
眼見雙方溝通沒有交集,我便舉例表明行政執行處的立場。
『執行處書記官的工作與便利商店的店員類似,請問你們到便利商店繳交
家中水電費時,會向店員質疑金額多寡嗎?以此類推,要是你們對核課的稅
金有疑義時,是不是要向國稅局查詢或申訴呢?』經過我的解釋後,阿仁與
代書總算明瞭和釋懷。
阿仁又急忙問我:『王書記官,可不可以先賣我父親的土地,不要拍賣我
的房屋?如果房屋被拍賣了,一家人可能要流落街頭!』我安撫他說:『我可
以體諒你目前的狀況,那就先幫你發函請國稅局辦理代辦遺產繼承登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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