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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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過,要是代辦繼承登記被駁回的話,回頭來還是要拍賣你的房子。』
                   約 2 個月後,國稅局函覆因代辦繼承登記需要檢附遺產稅繳清證明,因

               此,無法繼續辦理。於是,我立即撥電話將此訊息告知阿仁,希望他要有心

               理準備,房屋即將被拍賣的事實。此時,阿仁再電話中也透露一個訊息,說

               有人要收購父親遺產中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希望再給他一些時間尋找買主,

               我告知他說要去向國稅局申請暫緩執行才行。
                   約 3 天後,果真如他所願,國稅局來函同意暫緩執行 3 個月。我心中暗

               自竊喜 3 個月後,可以期待結案。可惜天不從人願,過了 3 個月都沒接到阿

               仁的好消息,看來還是得繼續進行拍賣房屋的程序。
                   等不動產 1 拍公告後,阿仁又跑來苦苦哀求希望暫緩拍賣,說他太太已

               經要出賣一間房屋,可以先繳 150 萬,等成交後,再來繳交剩餘欠稅。問了

               國稅局意見後,於是又給他 3 個月的時間處理。不過,3 個月後,阿仁還是

               再次讓我失望了!

                   於是,我又重新啟動不動產拍賣程序,而我也預期阿仁一定會再來找我。
                   果不其然,一星期後,阿仁又跑來找我,我有些不悅的質問他:『你不是

               說要將太太賣屋的錢拿來繳稅嗎?』阿仁委屈的說:『王書記官,你有所不

               知,因為有民間債主知道賣房子的事,於是不得不先把錢還人家。』我告訴
               他說:『我不管你說得是真是假,既然給你時間處理,你沒繳清稅款,那只好

               依法處理。倒是給你個建議,你的房屋市值約新臺幣 2,600 萬,銀行設定抵

               押的債權額約剩 300 萬,試著再向銀行增加貸款,以解決欠稅。』此時,阿

               仁看我立場堅定,同時也自知理虧,便神情默默的離開執行處。

                   就在拍賣的前一天,阿仁興沖沖的和銀行人員來找我。『王書記官,謝謝
               你的建議,我終於找到要貸款的銀行!』阿仁開心的說著。

                   為了預防房屋撤銷查封後,銀行再設定抵押權前有空窗期,於是我與銀

               行人員約定至地政機關同時送件(撤銷查封並接續抵押),然後在銀行取得
               抵押權設定後 2 天,再由銀行將 6 百多萬貸款匯入本處專戶,本案遂告繳清。

                   我常自詡執行案件的立場猶如天平的兩端,不僅要堅定維護公平正義的

               決心,還得兼顧保護義務人的權益。本案在剛柔並濟的執行中,以同理心給

               予當事人機會,適時幫忙協助,減少其怨懟,終於能圓滿繳清稅款,希望藉

               此成功案例與各位執行同仁共勉之。
                                                                (執行書記官  王伯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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