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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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玖、辦公廳舍自有化歷程


               一、辦公廳舍搬遷紀錄


                        本處 90 年 1 月 1 日成立,原於臺北縣板

                  橋市三民路 1 段 216 號之國泰人壽不動產事業

                  部板橋大樓9~11樓承租辦公大樓,合計948.69

                  坪,加上在外承租替代役宿舍 288.7 坪合計

                  1234.4 坪 , 95 年因感現有辦公室租金過高(年

                  租金含替代役宿舍共 1,423 萬 4,300 元) 及 辦公廳舍空間不足,為改善辦

                  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並解決辦公廳舍空間不足、環境不良及民眾洽公


                  不便之問題,並妥善規劃服務空間,全面提昇服務品質及辦事效率,因此

                  於 95 年 1 月 26 日陳報本處辦公廳舍搬遷計畫,並於同年 3 月 17 日奉法

                                                    務部核示同意辦理,原有意租用臺鐵板橋新站

                                                    部分樓層作為辦公廳舍使用,但因租金太貴,

                                                    不予考慮;乃向臺北縣政府租用位於板橋市

                                                    文化路一段 18 號原臺北縣稅捐稽徵處使用之

                                                    舊有辦公廳舍(即現址),於同年 11 月 13 日

                                                    完成搬遷,可使用面積約為 1,500 坪,租期自

                                                    96 年 1 月 1 日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


                                                    為 400 萬元。
               二、辦公廳舍自有化歷程


                        本處為達成辦公廳舍之自有化,雖經多年積極爭取仍不可得;國有財

                  產局原本規劃板橋市民族段 2 筆土地分割後供 4 機關作辦公廳舍使用,

                  惟因故不辦理分割,本處為積極尋覓機關用地,原有以下 3 個方案進行,

                  方案一:研議目前所租用之廳舍作為本處自有辦公廳舍。方案二:爭取進

                  駐臺北縣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方案三:爭取中和市安邦段 231


                  地號等 7 筆土地分配辦公廳舍用地案。

                  三個方案中因方案一該區域臺北縣政府曾爭取都市計畫更新,未獲都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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