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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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 10 周年紀念特刊
系統新增功能委外服務案」完成行政執行命令電子公文交換作
業功能開發。有關行政執行命令電子公文之送達時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97 年 3 月 18 日以金管資字第
0970056040 號書函轉知各金融機關補充說明行政執行命令送達
時間,述明為收文者之電子文件資訊系統自各電子公文交換中
心取回電子文件之時間。本部並據以作為行政執行案件管理系
統(以下簡稱案管系統)內有關案件電子公文送達時間紀錄。
試辦項目:試辦階段之文書為案管系統批次函例稿作業項下函稿編號:
508-1 扣押存款、520 扣押及支付轉給、525 扣押及收取、
521 撤銷命令、510 收取命令,電子公文受文者為所有在公
文電子交換地址簿內之金融機構(案管系統批次函例稿作業
功能已整合公文電子交換地址簿,如有不符合電子公文交換
之受文者,系統會自動改以紙本列印)。
歷程:
1. 依據法務部 97 年 4 月 29 日法資字第 0971600947 號函,自 97 年
5 月 15 日起試辦。
2. 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7 年 5 月 14 日行執一第 0970001971 號
函,以「行政執行命令以電子公文交換之送達時間,在未取得共
識前,暫緩試辦。」
3. 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7 年 6 月 6 日行執一第 0970003445 號
函,自 97 年 6 月 16 日起試辦。
4. 本處 97 年 7 月 3 日板執統字第 0971300019 號函覆法務部行政
執行署,因有部分原因未解決(案管系統帶出之受文者第三人金
融機構名稱與電子公文交換地址簿不一致、部分民營銀行只有總
公司加入公文電子交換等),至成效不彰,為免影響正常業務推
展,建請暫緩試辦。
5. 97 年 8 月 20 日法務部召開「研商推動行政執行命令公文電子交
換作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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