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分署誌-鐵腕與柔情-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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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強後勤部隊







                     本分署主要業務為行政執行案件處理,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

               強制執行事項,對滯欠公法金錢債務者執行,包括滯欠稅款、欠繳勞健保
               費、環保罰鍰、毒品罰鍰、監理欠費、交通罰鍰及其他行政罰鍰與費用等

               之強制執行,轄區範圍包括新北市三重區、蘆洲區、五股區、新莊區、泰

               山區、樹林區、林口區、板橋區、永和區、中和區、土城區、三峽區、鶯

               歌區共計13個區,管轄範圍幅員遼闊、執行案件數量及金額相當龐大,執

               行工作負擔沉重。

                     猶記得3年前甫調任本分署服務,於該年8月11日即收到滯欠貨物稅

               (收據編號:41277號)單筆案款金額高達新臺幣(下同)1億2千多萬
               元。有鑑於案款金額龐大,爰本室就有關執行案款之收支處理嚴密稽核控

               管,每日勾稽核對案款收支與機關專戶之金額是否相符,如有不符之處即

               時查明處理;每月會計帳與業務單位之案管系統以人工方式勾稽核對,惟

               曾發現案管系統各年度結存金額與會計帳並不相符,二系統處理同一收支

               事項而產生不一致情形,其原因係案款已發還而案管系統卻仍存在帳上並
               未除帳之錯誤,故會計系統有關案款各年度結存金額與業務單位之案管系

               統就有關金錢財物收支結存金額,未來最好能夠每月透過電腦程式自動勾

               稽比對,及時檢誤更正,以提升處理效率及效能。

                     行政執行署會計室於108年9月10日召開行政執行署暨所屬會計主管

               聯繫會議,會中討論其中一項議題為各分署郵資管理一案,有關本分署之

               移案機關每月交寄郵資1萬元以下改採記帳郵寄處理方式亦於會中提出討

               論。行政執行署會計室所擬郵資處理及控管方式,係與郵局協商訂定現金
               特約戶,將實體郵票轉為虛擬郵資(收繳專戶)並保持安全存量,以避免

               保管實體郵票之風險,與本分署108年9月3日新北執秘字第10802008930

               號函略以,自108年10月起改採月結記帳戶於月底彙總實收實支結清方式
               並不相同。兩案經分析比較,因本分署記帳戶方式係按月結清而不必預收

               郵資,相關作業流程簡化及節省人力的優點,故採本分署處理方案;而本

               案以月結記帳方式依郵局之彙總收據及機關分攤表、郵資支用明細表,請

               移送機關逕寄支票予郵局銷帳,惟移案機關簽具付款憑單,交各該管集中

               支付機關開立公庫支票郵寄支付郵局銷帳,因支票金額小且須負擔郵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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