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分署誌-鐵腕與柔情-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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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有愛
天秤的兩端
執行科/書記官 王伯豐
「喂,王書記官嗎?我是義務人阿仁委
任的代書,他已經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申請以
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抵繳,主張抵銷遺產稅,
所以,他現在沒有欠稅,你自己向國稅局查清
楚,不要再找他!」隨即匆匆掛上電話,讓我
想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猶記96年初接手這案件時,直覺已分案6年,還未能結案,想必事有
蹊蹺。詳細審查卷宗資料,發現義務人原本有3人,義務人阿仁的母親、
姊姊已於這幾年先後過世,如今只剩阿仁獨自面對遺產稅案件。雖然阿仁
曾經因被拘提到案後,辦理分期繳納稅金,但這幾年因工作不穩定,加上
外面積欠的債務,早已違反分期繳納規定,所以,要採取進一步的執行動
作。
詳細調查阿仁及其過世父親名下不動產,估算其總市值,清償本案遺
產稅乃綽綽有餘。雖然阿仁之前曾多次向國稅局申請辦理實物抵繳想繳清
稅款,但問題就出在於父親遺產中留有現金約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
所以,想當然爾,一定被國稅局駁回。為了突破目前的僵局,我同時查封
阿仁及其父親名下不動產,預備朝拍賣不動產的方向進行。
查封不動產後1星期,阿仁及其代書便氣沖沖的來找我。
「王書記官,我之前曾打電話給你,不是說阿仁已經沒有欠稅,為何
還要去查封不動產?」代書氣呼呼的質問我。
「我已經問過國稅局,遺產稅還欠約800萬元,既然阿仁分期繳納已
違約,當然要查封財產。」我義正嚴詞的駁斥他說。
這時,代書不服的說:「遺產稅還有欠的話,那是國稅局的問題,你
應該去找國稅局才對,你怎麼幫國稅局欺負老百姓?」
眼見雙方溝通沒有交集,我便舉例表明機關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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