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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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業務現況簡介
片 2)。
照片 1 照片 2
(三) 使用「悠遊卡」繳納影印規費
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並善用現今科技付款設備,以便利民眾付
費,本分署率行政執行機關之先,於 103 年 10 月 31 日起,義務人或利
害關係人至本分署閱覽、影印卷宗資料後(照片 1),即可至 12 樓出
納櫃台,以悠遊卡繳納影印規費(照片 2)。
照片 1 照片 2
(四) 與國內大學合作開設「校外法律實習課程」
藉由政府機關與大學法律學系建立合作機制,彌補大學教育資源之
不足,以提升法學教育品質,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備之法律學系學生,本
分署自 100 年度起與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合作開設「校外法律實習」
課程(下頁照片 1),每年暑假提供約 14 個名額予中國文化大學法律
學系學生至本分署實習(下頁照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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