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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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業務現況簡介


                       片 2)。














                                         照片 1                                        照片 2


               (三)            使用「悠遊卡」繳納影印規費



                             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並善用現今科技付款設備,以便利民眾付


                       費,本分署率行政執行機關之先,於 103 年 10 月 31 日起,義務人或利



                       害關係人至本分署閱覽、影印卷宗資料後(照片 1),即可至 12 樓出


                       納櫃台,以悠遊卡繳納影印規費(照片 2)。













                                          照片 1                                       照片 2



               (四)            與國內大學合作開設「校外法律實習課程」


                             藉由政府機關與大學法律學系建立合作機制,彌補大學教育資源之



                       不足,以提升法學教育品質,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備之法律學系學生,本


                       分署自 100 年度起與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合作開設「校外法律實習」



                       課程(下頁照片 1),每年暑假提供約 14 個名額予中國文化大學法律


                       學系學生至本分署實習(下頁照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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