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P. 16
     優質便民服務
                                貳、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績效
            一、優質便民服務
               (一)服務流程(提供便捷服務,確保流程透明)
                    1.服務流程便捷性
                    (1)全程專人引導洽公
                               本分署於 102 年 12 月 30 日進駐「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
                         棟第 11 至 13 樓,鑑於辦公廳舍面積擴大,又分南北兩側,為免民眾
                         洽公苦於無法即時找到目的地位置,自 103 年 6 月起,於執行股所在
                         之第 12、13 樓梯廳設置服務台(照片 1),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由輪值之替代役役男親切詢問民眾來意
                         後,引導至目的地位置洽公。民眾在承辦股辦理業務後,視需要,
                         再由該股替代役役男分別引導至第 12 樓出納室、關懷中心或移送機
                         關服務區。民眾在移送機關服務區繳款完畢後,將收據交給該區承
                         辦人置於各該股文件櫃內即可(照片 2), 毋庸再親自送回承辦股。
                                           照片 1                                      照片 2
                    (2)單一窗口服務全功能程度
                               前來本分署洽公之民眾,主要係因案遭移送機關移送至本分署強
                         制執行,多屬「被通知」前來本分署,而與一般行政機關(例如地政、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