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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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業務現況簡介
壹、機關業務現況簡介
一、機關簡介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之法定職
掌,成立之初,除接收原地方法院財務法庭尚未結案之財稅與罰鍰案件外,
並開始受理各行政機關依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等規定移送執行之財稅、勞健
保及裁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案件,為辦理法定執行業務,設置執行
科,由主任行政執行官督導之;其下設執行組,由行政執行官督導之;其
下再設執行股,由書記官及執行員共同負責辦理之。
圖 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圖 2 管轄區域圖
本分署前身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成立於 90 年 1 月 1
圖 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日,管轄範圍原涵蓋臺北縣 29 鄉鎮市,嗣 95 年 1 月 1 日成立士林行政執
行處,轄區重新劃分,管轄範圍縮減為臺北縣 13 鄉鎮市,101 年 1 月 1 日
因應中央政府組織改造,經行政院核定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
署,管轄範圍不變,按人口數多寡,依序為新北市板橋、中和、新莊、三
重、土城、永和、蘆洲、樹林、三峽、林口、鶯歌、五股、泰山等 13 個行
政區,轄區面積 475.92 平方公里,總人口數逾 307 萬人(佔新北市 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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