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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實習時數,始能取得 2 個學分時數。實習開始前,並安排相關講習


                           課程,讓學生初步認識執行機關業務,實習期間每週須繳交週誌,



                           由  指  導  行  政  執行官核閱指


                           導,實習結束前,須完成實



                           習報告並於結業式分享感想


                           及心得收穫。



                     ④提供實習機會之效益如下:
























                                        圖 76 與國內大學合作開設「校外法律實習課程」之效益

                     ⑤對行政執行機關而言,提供行政執行實務的實習環境,讓在學學生有


                        實地體驗的機會,代表的是政府機關跳脫傳統保守思維,開放政府資



                        源供學校、民間分享,也算是政府提供另類服務的表現。此外,也展


                        現行政執行機關除了辦理法定職掌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執行外,



                        有更多的創新作為、更多的核心理念與施政方針、更多元的功能。


                     ⑥中國文化大學因為與本分署合作開設「校外法律實習課程」,成為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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