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分署誌-鐵腕與柔情-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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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滯欠大戶 落實社會正義








               製造假酒賺取不法收益



                                     省諮議會前諮議員遭管收





                                                                           執行科/行政執行官 盧秀虹


                     中台製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中台製

               酒公司)於98年4月至
               100年6月間,未依規定

               辦理菸酒稅產品登記,

               擅自產製應稅酒品6萬

               9,000公升,逃漏菸酒

               稅。嗣經法務部調查局
               臺南市調查處於100年

               8月間查獲,移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補徵98年度至100年度營業

               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並處以2倍罰鍰,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2,542萬
               餘元,嗣移送本分署執行。


                     經承辦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陳姓負責人雖從未於公司登記事項卡中

               登記為公司負責人或董事,然依相關具體事證顯示,其實際掌控公司,為
               對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之人,其以每月1萬元價格,僱用人頭負責人充當

               中台製酒公司之名義負責人,以葡萄濃縮汁、己二烯酸鉀(防腐劑)、酒
               石酸(穩定劑)及製酒用香精等化學材料,合成葡萄酒,產製應稅酒品8


               萬2,000餘瓶,並私製標籤,偽以澳洲進口酒名義,由第三人公司在全聯實
               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地寄賣,銷售予不特定之消費者,不法所得逾1,339萬

               元。


                     本件陳姓負責人犯有詐欺等刑事案件部分,業經法院判決確定,陳姓
               負責人雖對犯行坦承不諱,並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事後並繳交

               了罰金18萬元,及賠償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58萬元,但卻不肯繳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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