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分署誌-鐵腕與柔情-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P. 50

鐵腕 與柔情

               行政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法院判決追徵之不法獲利1,080萬元,及中台製酒公司所欠之稅捐與罰鍰,

               反而於事發後陸續處分公司資產,將價值358萬餘元的生財器具,以不

               到30萬元價格賤賣,又提領公司銀行存款近120萬元,最後並任由公司倒
               閉,對於所欠稅金及追徵金卻完全置之不理,惡性可謂重大。


                     行政執行官於107年8月23日上午通知陳姓負責人到場,其對於處分
               公司資產及領取存款等情均坦承不諱,惟對於資金流向辯稱「忘記了」、

               「公司倒了,自己沒有能力處理」,顯係推諉之詞。因陳姓負責人拒絕

               繳納,本分署當日乃以其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

               事」,及「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等事由,向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聲請管收獲准,為國內首宗對於從未於公司登記事項卡中登記為負責人

               或董事之公司實際負責人管收獲准之案例。


                     管收期間,陳姓負責人仍拒絕繳納欠款,委任律師提起抗告,期間承
               辦行政執行官積極提詢陳姓負責人,力勸繳稅,終於陳姓負責人於管收近

               2個月後,願意提供擔保,繳納480萬元,其餘辦理分期繳清欠稅,目前遵

               期繳款中。




































                                             ▲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50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