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分署誌-鐵腕與柔情-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P. 63

嚴打滯欠大戶 落實社會正義








                         嘉南羊乳經銷商 管收後繳清





                                                                           執行科/行政執行官 李元康



                     牧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牧泉公司)為全國知名之「嘉南羊乳」
               於新北地區之經銷商,因長年漏開發票給消費者,於102年間被離職員工

               檢舉。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調查屬實,負責人應○貴及其配偶彭○燕(牧

               泉公司董事)亦承認逃漏稅後,竟不思誠實繳稅,反在國稅局約談後,

               與彭○燕的嬸嬸蔡○琴共謀,於102年11月間將公司的負責人變更為蔡○
               琴,且在半年後將公司結束營運,再由彭○燕之子另設新公司,原牧泉公

               司的員工則轉到新公司上班,繼續從事羊乳經銷業務。而蔡○琴則將牧泉

               公司清算後本該用來清償欠稅的賸餘財產,約新臺幣(下同)500萬元分

               配給包括自己在內的股東。

                     牧泉公司應繳納之98年至101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

               逾繳納期間仍未繳納,國稅局遂於104年間起陸續將移送本分署強制執
               行。經本分署調查發現牧泉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的實際負責人即為應○貴及

               其配偶彭○燕,而彭○燕則為掌控財務之人。依國稅局所提供之資料顯

               示,牧泉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於98年至101年間每年都有2、3千萬元的純

               益。98年至103年間公司銷售羊奶之收入,不但有8,000多萬元流入應○貴

               及彭○燕夫妻個人帳戶,更有3,000多萬元流向不明,其等名下且有包括板
               橋區之新板特區「橋○社區大樓」、府中地區「站前凱○大樓」、僑中三

               街房屋數筆;在98年至106年1月間之外匯收入及支出交易總額,合計分別
               逾935萬美元、2,452萬美元;且彭○燕擁有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1

               筆保單,101年全年所繳納之保險費,竟高達5,700萬餘元。


                     本分署依據上開調查所得資料,認應○貴、彭○燕及蔡○琴等人有隱

               匿、處分公司資產之情事,且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但因應○貴

               於事發後已潛逃出境,本分署遂命彭○燕及蔡○琴就上開資金流向提出說
               明,並勸諭其清繳稅款,否則極可能影響企業形象、市占率,甚至經銷代

               理權;不料該2人不僅說詞前後不一、避重就輕,也無法就其等所言提出


                                                                                                              63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