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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腕 與柔情
行政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肉羹大戶管收 千萬稅金繳清
執行科/行政執行官 黃鈴雅
義務人溫男在87年7月1日至91年6月30日
間,因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批售自製肉
羹,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經法務
部調查局查獲後,通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經國稅局調查後,認定義務人漏報銷售額高
達新臺幣(下同)1億6,647萬餘元,開單補課
87年度營業稅、罰鍰,及87至91年之營利事業所
得稅,合計約2,030萬元。稅單於94年9月以後陸續送
達溫男,但溫男只繳清了87年度營業稅及87、8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共
841萬餘元,對於其他稅單則申請復查、訴願及提起行政訴訟,並在法院
審理中,短期間內將名下位於臺北市萬華區的三戶房屋,以2,350萬元的價
格出售給第三人。另將名下某加油站的股份以80萬元賣給自己的兄弟,又
向人壽公司以保單質借200萬8,000元,及賣掉原本持有的債券得款1,027萬
餘元,銀行存款260萬元也提領一空,合計隱匿處分資產逾3,917萬元。溫
男等資產都處分完畢後,才於96年6月20日在法庭上與國稅局達成和解,
但對於87年度營業稅罰鍰及89至91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合計約1,189萬
元,卻還是不願繳納。案件移送本分署強制執行後,扣押存款及保險金、
拍賣股票及不動產等,共獲償56萬3,090元,但溫男不僅居無定所,還7度
遷移戶籍,為了逃避執行、隱匿行蹤,耗費心思。
脫產的事證明確,證據都已備齊,現在就缺主角上場了,從96年後溫
男7次遷移戶籍,不見蹤影,也沒有來報告過,找人是件大工程啊!行政
執行官審閱著96年的卷宗,將可能有地址的資料,都調來比對,終於掌握
可能的居所及可能出現的地點,趕緊發函通知溫男報告財產狀況,同時到
溫男可能出現的地點蹲點監看,好知悉溫男的長相和身體狀況,以應付日
後強制處分時,可能突發的狀況,但隨著時間的經過,溫男終究是沒有出
現。這次不出現,不代表下次不會出現,不放棄任何希望,再命他履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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