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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表4 電話禮貌測試結果一覽表
Ⅱ.辦理執行態度之考核
本分署除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執行態度考核要
點」辦理執行人員執行態度考核工作外,另訂定「法務部行政執行
署新北分署辦理執行態度考核應行注意事項」,就執行人員之關懷
弱勢、臨櫃態度、陳情申訴及電話禮貌
等項目辦理考核,並參酌執行人員平日
表現為適當之加減分,每月定期陳報考
核結果,藉此提升服務品質及專業素養。 圖 16 執行態度考核事項
②服務可勝任程度
Ⅰ.為落實客家語言活絡與提升計畫,本分署建構電話客語語音系統,
由通曉客語人員錄製客語語音作為總機語音播放。對於突發之客語
溝通服務事件,由通曉客語同仁協助處理,建構客語服務之環境。
Ⅱ.本分署針對民眾來電,要求總機人員應有轉接應對之原則,使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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