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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表4 電話禮貌測試結果一覽表

                       Ⅱ.辦理執行態度之考核



                                 本分署除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執行態度考核要


                            點」辦理執行人員執行態度考核工作外,另訂定「法務部行政執行



                            署新北分署辦理執行態度考核應行注意事項」,就執行人員之關懷


                            弱勢、臨櫃態度、陳情申訴及電話禮貌



                            等項目辦理考核,並參酌執行人員平日


                            表現為適當之加減分,每月定期陳報考



                            核結果,藉此提升服務品質及專業素養。                                    圖 16 執行態度考核事項


                     ②服務可勝任程度



                       Ⅰ.為落實客家語言活絡與提升計畫,本分署建構電話客語語音系統,


                           由通曉客語人員錄製客語語音作為總機語音播放。對於突發之客語



                           溝通服務事件,由通曉客語同仁協助處理,建構客語服務之環境。


                       Ⅱ.本分署針對民眾來電,要求總機人員應有轉接應對之原則,使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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