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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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伍、執行業務重要措施
板橋行政執行處成立 10 年多以來,秉持部長及上級
機關之政策指示,藉由核心價值的確立來凝聚共識,提升
向心力,並依行政執行法等相關法規規定辦理,貫徹落實
法律。在核心業務方面,秉持「執法從嚴」的立場,遵守
程序正義、講求效率、強化行政執行效能,增進人民對政
府的信賴,以清廉、負責的態度、發揮團隊精神、捍衛公權力、維護公平正
義,破除重大欠稅者僥倖心理。對於執行業務辦理勿對民眾窮追猛打,執行
作為應符合社會期待;另為兼顧人權保障之理念,對於小額案件及健保案件,
研擬快速結案、統一歸戶等方式儘速辦理,並持續以追求績效成長及加速小
額案件清結為重點工作,進而達成便民、親切、清廉及效率之目的。
板橋行政執行處經過不斷檢討精進,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100年1至10月份徵起金額達新臺幣(下同)54億9,035萬元,累計自90 年1 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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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政執行法新制實施迄100年10月底止,共徵起338億元 ,已締造了亮麗的績
效 。 惟隨著大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修正,執行同仁更需妥適運用強制執行方法,
強化行政執行效能,提升執行投資報酬率,確保國家公法上金錢債權實現;同時
並導引社會崇法守法之觀念,協助弱勢族群小額案件義務人,兼顧人民權益之
維護。其具體作為有:
一、提升便民服務成效:
本處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業務,本於為民服務精神,積
極強化便民措施,為便利民眾繳款,提供義務人更方便的繳款方式,省去義
務人必須到行政執行處、指定銀行、或者郵局辦理繳費的麻煩,落實政府便
民服務的政策,遂推動便利商店代收案款制度,目前民眾若欠繳不超過2萬
元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各種地方稅、健
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監理機關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
違費及違章罰鍰等而移送行政執行案款,可持行政執行處發出之傳繳通知書,
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四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方便
又省時,實有便民之效。更有效充裕國庫,可說是創造了人民與政府雙贏的
局面。
二、強化實施拍賣成效並積極推動移送機關承受義務人無法拍定之不動產,
4 如歷年各項統計資料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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