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傳承與蛻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10周年暨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紀念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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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 10 周年紀念特刊
維護國家債權:
不動產、動產查封筆錄中之現況調查應記載詳盡
並拍照佐証,並將標的物之相關位置、狀況、照片等
相關資料上網,以提高應買意願。同時採取集中拍賣,
吸引及便利民眾參與投標,提升買氣,期能提高拍定
金額,減少義務人損失,行政執行處亦能快速結案,
形成義務人、移送機關及行政執行處三贏的局面。為
有效提升拍賣成效,拍賣資訊應透明、公開,除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
行政執行處不動產、動產拍賣網公告外,更透過各類公會、中古車商、不動產
仲介公司及各行政機關之機關網頁傳遞宣傳拍賣資訊,使拍賣資訊更加流通公
開,以提高買氣,增加成交機會。另外,對於義務人無法拍定之不動產,亦積
極推動移送機關承受制度,目前財政部已訂定「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處
無法拍定不動產作業要點」,本處對於義務人無法拍定之不動產將主動與相關
稽徵機關聯繫,積極研議辦理承受事宜,以確保公法租稅債權之實現。
三、妥善運用公權力之強制手段:
本處受理執行案件類型眾多,除採取基本的扣押存款、薪資及查封拍賣
動產、不動產外,並就案件類型及個案情況,採取不同的執行方法並妥善運
用獎勵檢舉相關機制、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
(一)關懷弱勢、同理心之執行方法:
本處健保案件占相當比例,因滯欠健保費者多數為經濟上弱者,處於
亟需政府提供救助的困境,基於人道考量及關懷之核心價值,執行方
法不宜過於強硬,為圓滿達成執行任務,對於經濟弱勢的義務人,例
如低收入戶等,本處為維持經濟弱勢義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
必需,主動通知撤銷扣押或酌留部分款項,以保障其生存。另積極協
助辦理分期繳納事宜,並主動提供社會救助及中央健康保險局紓困方
案等訊息供參考,以體諒經濟弱勢義務人經濟陷入困難處境。更為關
懷歷次颱風受災義務人,本處就受災義務人暫緩傳繳及各類強制執行
程序,以展現政府對受災義務人之體恤。
(二)軟硬兼施之執行手段:
對於滯欠遺產稅案件,因其滯欠金額龐大,對國家財政收入之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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