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分署誌-鐵腕與柔情-執行機關的公義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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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甘苦談








                                            前線觀察記事





                                                                               執行科/執行員 吳欣穎


                     「我就是因為很困難,平常錢都繳不出來,才會拿到你們的到案單

               啊!怎麼有辦法繳這個?」、「我有住在戶籍地,但是從來沒有拿到資

               料,這些是什麼東西?你怎麼沒有通知到我就扣我的錢?」這些大概是義

               務人洽公的黃金起手句式。

                     即使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已盡力通知義務人、謹守合法程序並抱

               持同理心,但在充滿防備心的義務人眼裡,執行人員簡直是恨不得將自己
               掏空挖盡的嗜血魔頭。其實只要義務人提出具體陳述和資料,在合理範圍

               內,我們一向會同意義務人的分期攤還計畫,期望在公義和特定民眾利益

               間取得平衡。例如,已69歲的楊先生,子女雖已成年,但經濟仍不獨立,

               每月除領取勞工退休金及老人津貼外,仍需擔任大樓保全,以支應全家
               生計,對於積欠的新臺幣(下同)4萬多元罰單,積極處理每月繳納5,000

               元。另外,有位欠繳健保費逾13萬元的唐先生,存款全數被扣押後,提出

               妻子需進行置換膝關節的手術費用及住院預約資料,請求全額撤銷扣押,

               自手術後辦理分期繳納,我們也同意請求,並祝福唐太太手術順利。

                     公務生活中總會遇見各色民眾,除了積極面對債務的義務人外,也有

               抱持消極抵抗態度的義務人。例如,身居桃園的葉小姐,熟諳各項政府及

               民間的補助款,請領過急難救助金、兒少補助金、身心障礙補助、房屋租
               賃補貼等,但就自身溢領補助款4萬餘元部分,卻不願繳回。葉小姐的確

               經濟條件不好,但就本不該領取的錢,連分期攤還也不願意。另有一位具
               中度身障資格的楊小姐,倚賴補助金及零工收入生活,對於總額低於3,000


               元的交通罰單卻拒不繳納。一位罹患重度憂鬱症的王先生,除身障補助金
               外,無其他收入來源,無力繳納交通罰單,但極度擔心補助金被扣押,只

               要收到通知單便會奪命連環call,一個上午就能連續撥20通以上的電話進

               來,不斷自顧自地重複訴求,讓人連插話安撫的空間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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